一、康德说,“把所有人当作目的”,是神的律法与爱通过夜空里的繁星,映射在我心中的“道德律”(Moral Law )。
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,中国人叫“恻隐之心”。遵守这个“人心交通规则”(Rule of hearts communication ),人就能自由的行驶在人生的道路上,享受着神所赐予的“自由意志”(Freewill )。
二、对此,几百年过去了,现在还有人说,不一定吧。人虽然是自己的立法者,但在有时侯,人,至少是对自己,被生活所逼,是可以把自己当作手段或工具的呀。因为啊,人只是环境的产物,根本就没有什么“自由意志”。弱肉强食,适者生存,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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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所以,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”有时也是成立的,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嘛,不要静止、孤立、片面、执此一端嘛,那样,是容易走极端滴。要看到事物是常变不息的,所有的逻辑、理念、精神、意识等都不过是物质的最高级产品而已,所以,辩证法的从量变到质变(正题),从肯定到否定(反题),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(合题)的规律,也就是人、社会、国家的变化规律。
其中,相对而言,个人与人群、人群与社会、社会与国家,前者是手段,后者是目的。
四、又对此,在人类历史上,...曾经试验了从个人的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”这个小前提,根据上述唯物辩证法三段论逻辑,演绎推导出了国家的“为了达到伟大的目的,就可以把一些人当作手段,把另一些人当作工具,这样做不仅是正义的而且是合法的。”(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),这样的试验。
试验的结果,因意志和信仰不同,差别巨大,北欧国家是一类,以下结果是另一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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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事实证明,中国梦,首先要唤醒一些中国人,必须摆脱旧的“宇宙观、历史观、哲学观”梦境,回归真实人生,回归地球村。如此,才能彻底摆脱“对立统一”所要求的一方必须是另一方为实现目的的工具这个“黑洞”。
